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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用户被收了两次基本电费,怎么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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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网友问到:工业企业用户,我是双电源进来的,一条正常用电,一条备用,直行最大需量,但是一月份的时候,企业在20号时候,由于线路故障,所有启用了备用线路。但是在收取电费的时候,收取了两块表的最大需量,这样收取基本电费合理吗?

经了解,用户有1个户号但是有两块电表,平日里面只交一个电表的钱(大概3w多),另外一个是备用电源。但是一月份的电费,A表最大需量 基本电费收取了,B表的最大需量也收取了,相当于因为线路故障,1个变压器收取了两次最大需量。和当地供电公司确认,结果回复按文件办事。用户属于北方的国家电网,又拨打95598想要确认下,结果又被转到当地供电公司受理回复。

如果有网友有同样的问题,可以参考国家发改委2024年发布的最新《供电营业规则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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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中明确规定了先关场景的收费规则:(详见文件八十七条)

第八十七条 容(需)量电费按照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计收,同一计费周期内用户可以选择其中一种。 以变压器容量计算容(需)量电费的用户,其备用的变压器(含不通过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),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,不收容(需)量电费;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加封的,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容(需)量电费。用户专门为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, 如电容器、调相机等,不计收容(需)量电费。

在受电设施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(含不通过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),按照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(含不通过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)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容(需)量电费。以最大需量方式计收需量电费的用户,计收方式按照相关电价 政策规定执行。

 

根据内容可知,用户确实是被收取了不合理的基本电费。可以拿着此文件和当地供电公司进行沟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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